• 729592848/2022-00020
  •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 城市规划
  • 2022-04-03
  • 2022-04-03
《新郑市龙湖镇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3-4地块、《龙湖镇H17(新老107连接线北侧、郑新快速路西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17-2、H17-7街坊修改必要性论证公示

控规名称:《新郑市龙湖镇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3-4地块、《龙湖镇H17(新老107连接线北侧、郑新快速路西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H17-2、H17-7街坊修改必要性论证

规划用地位置:A-3-4地块位于阳光大道北侧、机电路西侧H17片区位于新郑市龙湖镇新老107连接线北侧、郑新快速路西侧,具体由新老107连接线辅道、阳光大道、规划一路、规划三路所围合的范围。 

调整内容:

1、机电路原来弯曲段调整为直线段,道路红线宽度不变

2、拟将A-3-4地块用地性质局部调整为中小学用地(A33)、公园绿地(G1)和道路用地(S1)。

3、拟将原H17-2地块中消防用地、居住用地、教育用地的结构布局进行调整。调整后教育用地满足24班小学标准。

4、拟将阳光大道北侧、机电路西侧局部居住用地调整为教育用地,满足30班小学标准。

5、拟将原H17-7-01供热用地调整为居住用地。

公示内容:区位图、修改前控制性指标一览表、规划图(调整前)、规划图(调整

公示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河南城市规划公示制度》、《郑州市城市规划公示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此公示,公示期为30天,自2022年4月3日——2022年5月2日。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反馈。

咨询电话:0371-62568006。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