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龙湖镇纬二路北、经四路东、经一路西、纬一路南局部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已于2025年3月21日经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新郑规〔2025〕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郑州市城乡规划公示公开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