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849/2023-00010
  • 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
  • 年度重点工作
  • 2023-12-19
  • 2023-12-19
薛店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薛店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根据河南省、郑州市、新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结合我镇具体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委政府和村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推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内容,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党委政府和村党组织要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要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三)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健全本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将履职情况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在年终述职书面述法为主的基础上,推动开展专题述法、现场述法,提升公众参与度。

二、进一步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四)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村党组织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内容,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部门要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谋划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主动向镇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工作进展情况。

(五)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不断激发法治政府建设的内生动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办公室建设,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为法治政府建设的具体承办机构,司法所为法制审核机构,进一步加强业务人员培训,提高履职能力,规范工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落实,切实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村、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指导、督察、推动作用。

(六)加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建设。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每年举办法治专题讲座、法治宣传骨干培训、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职工能力素质培训的必训内容。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落实会前学法制度,制定会前学法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作为必学内容,切实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水平。各党组织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每年组织专题学习。

(七)持续加大普法工作力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法律“八进”为抓手,充分发挥法治广场、普法大院、法治长廊等主渠道作用,薛店司法所、各村要组织人员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努力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切实提高广大群众运用法律处理身边事务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制定法治乡村建设实施意见,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推动政治、法治、自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

三、进一步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倾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规范化一流营商环境

(八)推进政府机构职能协同高效。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根据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职责变化和现实需要,及时调整完善权责清单,加强标准化建设,实现权责的规范统一,推动权责清单与各类专项清单的有效衔接和深度融合,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

(九)提高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总结优化营商环境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研究制定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保障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制度建设中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自主经营权。加强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建设,提升“一窗办、一网办、简化办、马上办”智能化水平,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压缩审批时限、降低办事成本,大力推行“不来即享”,提升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能力,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破除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壁垒。

四、进一步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十)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决策,坚持重大决策集体讨论、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严格实施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凡是不符合合法性审查的决策,不得提交镇党委、政府会议讨论,确保“五大程序”落实到位。同时,全面实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和责任倒查机制,对超越法定权限、违反决策程序、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者依法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但久拖不决造成重大损失、恶劣影响的,严格追究相关领导人员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做到应备必备、应审尽审、有错必纠,提高行政决策质量。

(十一)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执法主体、执法程序、执法事项,厘清监管事权,依法进行监管。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做到有制度、有措施、有记录、有效果,形成执法手册,并长期坚持执行,确保所有行政执法行为有据可查,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相关制度,设置内部审核机构,由薛店司法所、镇聘法律顾问负责审核,重大执法行为未经审核一律不得作出决定。推行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逐步统一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提高执法案卷、文书规范化水平,落实遵守行政执法行为用语指引。全面梳理、规范和精简执法事项,凡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的一律取消。除有法定依据外,严禁采取要求特定区域或者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十二)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分阶段分步骤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领域突出问题。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向社会公布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行政处罚从轻处罚清单、行政处罚减轻处罚清单等“三张清单”,并实行动态调整,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五、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十三)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系统完善涉及应急管理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使其与国家的最新要求相适应,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逐步构建总体预案、专项预案、行动方案、应急手册纵横贯通、紧密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制度,完善重要应急物资监管、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

(十四)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最大限度降低对个体合法权益和经济社会整体运行的负面影响。定期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加强应急技能培训,不断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健全突发事件舆情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提升突发事件舆情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管控机制,组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年建设”活动,畅通和规范人民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的渠道,有效发挥网格员群防群治力量。

六、进一步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十五)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机制。严格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创新调解组织形式,拓展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动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建设人民调解组织,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先行调解、委派调解、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制度功能,完善矛盾纠纷化解联动联调联防工作机制,努力构建人民调解大格局,力争培育一批“枫桥式”人民调解组织。注重优先发挥非诉讼解决机制的作用,依法及时排查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将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十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镇司法所要继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水平,推进法律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和丰富有效法律服务产品供给,全面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升级版”。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建立和完善与法律服务机构的联系机制,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随时为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提供指引,建立完善企业群众办事衔接、沟通流水式服务流程,打造快捷、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七、进一步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十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注重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镇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方式,依法受理投诉举报,及时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准确掌握全镇行政执法“底数”,加强分析研判,明确重点监督方向,围绕中心工作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专项行动,加大对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选择性执法、逐利执法等有关责任人的追责力度。严格落实案卷评查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防随意执法、过度执法。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强化行政复议监督功能,加大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纠错力度。

(十八)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加大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及时公开群众关心的上学、就业、养老、医疗和企业关心的创业、税收、金融、招商等相关政策,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做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加强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理信息需求,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的公开、宣传、办事、服务功能,回应群众和社会关切。

新郑市薛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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