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新郑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群众参与、科学论证、统筹规划、竞争开发”的总体要求,我镇依据调整、补充后的项目库,梅山村进行实地调研,申请在梅山村新修C25厚20厘米混凝土生产道路4811平方米,其中4米宽1175米,3米宽道路37米,需动土方933立方米,共投资56.77万元。
妥否,请批示。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五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