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857/2016-00083
  •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 通知,通知公告
  • 2016-05-27
  • 2016-05-28
  • 通告
  • 孟政〔2016〕51号
新郑市孟庄镇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续费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镇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续费工作的顺利实施,现开始启动新郑市政府下达我镇的12000人的养老保险参保续费工作,根据新郑市2016年社会保险工作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面做好2016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续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在充分借鉴2014、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全面启动我镇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续费工作,彻底解决全镇农民的养老问题。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

制定工作方案,广泛宣传政策,各村党支部、村委会要认真总结前两年的工作经验,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注重宣传效果,切实把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定宣传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尽知。同时,帮助城乡居民算好经济账、家庭账,彻底消除群众参保的各种顾虑,引导农民自愿自觉参保续费,确保我镇参保续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续费实施

围绕参保续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继续采取多种缴费方式 ,全面推进任务目标的落实,共同完成本年度续费任务。

1、续费标准:按最低缴费标准每人100元收缴,有特殊缴费标准的,自行带着身份证和资金到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办理。

2、缴费年龄:16周岁--59周岁,孟庄辖区没有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居民都统一缴费办理;60周岁以上人员,由于需要打补缴单和结算单,到镇劳保所予以办理。

3、续费方式:各行政村安排专人负责自行收集需缴费人员的身份证件,统一收取养老保险金,到指定银行账户缴纳,缴费后将银行缴费小票上交镇劳保所登记备案。

4、续费人员确定:以各行政村为单位,各村主要负责人到孟庄镇劳保所处统一领取续费人员花名册,对花名册人员名单进行信息核对,核对无误后,村主要负责人在最终确定缴费人员名单上签字按指印,交予劳保所,由劳保所工作人员与各村文书对接统一到相关银行缴纳。

5、续费时间:按照新郑市社保局要求,结合我镇实际,6月10日前各行政村缴费及核对信息工作结束。

6、续费推进措施:养老保险续费工作开展后,镇劳保所将每天通报各行政村缴费完成情况,并上报镇主要领导,同时根据各村完成情况在千分制考核中打分。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此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费工作取得实效,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孟庄镇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续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刘志刚

常务副组长:冯举涛

副  组  长:郑国安  张建国  朱利民

            田  原  王  磊  岳颖磊

            朱万立  刘建欣  唐军滢

            赵进锋  赵书欣  柳伟锋

成      员:李发有  荆根山   高留保  陶玉新      

            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及文书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王海巧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便民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  凯  13703846785

          张明超  13213161924

办公电话:62466335

 

新郑市孟庄镇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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