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政府: 新郑市龙湖镇镇区总体规划由河南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于2013年规划设计,2014年4月经新郑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为加快推进新型社区建设,根据龙湖镇城镇建设现状,经龙湖镇人民政府提议,龙湖镇人大主席团讨论通过,同意调整以下土地用地性质,具体情况如下:
将龙湖镇祥和路南侧、鸿鹄路西侧原规划11579.49平方米居住用地调整为商业用地。
妥否,请批示。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