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政府:
华南城地块(A-12-01、A-13-01、A-14-01)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南昌同济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我镇组织有关部门及相关专家对规划文本和图册进行认真的审阅,认为该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基础资料翔实、现状分析透彻,成果比较规范完整,符合控制编制要求,原则通过该规划成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条规定“镇人民政府根据镇总体规划的要求,组织编制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我镇按照法定程序上报新郑市人民政府批准。
妥否,请批复。
龙湖镇人民政府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