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我街道对2025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审核研究,决定印发《新郑市龙湖街道办事处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其中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具体为《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教育园区(龙湖镇)2024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中实施经济处罚部分规定的通知》龙政〔2024〕17号;决定废止、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件,具体为《龙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龙政〔202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