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16/2025-00036
  • 新郑市民政局
  •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 2025-09-29
  • 2025-09-29
新郑市民政局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养老服务机构监督检查

频次上限:对同一养老机构实施行政检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不超过4次(不含监督复查、专项检查,不含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的行政检查,不含应机构申请实施的行政检查)。

行政检查事项名称:经营性公墓监督检查

频次上限:对同一经营性公墓实施行政检查频次一年内(自然年)不超过2次(不含监督复查、专项检查,不含根据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线索确需实施的行政检查,不含应机构申请实施的行政检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