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368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通知
  • 2017-07-26
  • 2017-07-26
  • 通知
  • 新政办〔2017〕6号
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郑市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新郑市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7月26日


新郑市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依据《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领发〔2016〕5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7〕3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上级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的新型农村社区工作推进模式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对已经入住的社区,完善提升配套服务;二是对煤矿塌陷区、扶贫搬迁的社区,加快基础设施配套,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入住;三是对已有规划正在建设中的社区,加快推进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工,争取2018年年底全部入住。同时,强化产业支撑,确保社区群众有事做、能致富。

二、工作目标

省、郑州市下达的有遗留问题整改任务的社区共20个,到2017年年底,力争完成郑州市下达的7个社区的规范提升和8个社区的完善入住任务,并引导群众顺利回迁;2018年年底,累计完成郑州市下达的20个社区的建设及回迁任务。

(一)规范提升的社区工作要求。 对省、郑州市文件要求的鸡王社区、居易新城社区、西城花园北苑社区、老观李社区、梨河社区、绰刘社区、海寨社区7个社区,按照“五通七有两集中”的建设要求,到2017年底全部逐项落实到位。

(二)完善入住的社区工作要求。 对省、郑州市文件要求的中心社区、小石庄社区、双唐社区、肖韩社区、七里堂社区、具茨山社区、郭店中心社区、石固堆社区8个社区。2017年10月份能完成当期建设任务并交付使用,入住社区住房数量占建设住房数量的70%以上,基础设施基本到位,2018年底要按照“五通七有二集中”的要求全部建设到位。

(三)在郑州市下达的20个有整改任务社区以外的一般乡镇的农村社区。 已经建成的社区,2017年年底前入住率达到100%;分期建设的社区,2017年年底前,完成当期的建设任务,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并配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具备入住条件,2018年年底前全部完成回迁任务。 

(四)位于中心镇和产业集聚区中的新型农村社区。 按照我市城镇化新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纳入新型城镇化重点工作,不再列入整改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台账制度,注重工作动态成效

按照河南省新型农村社区信息系统统一录入的基本信息,细化社区信息分类,充实社区动态信息内容,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新型农村社区工作动态一张表、一眼清。

(二)倒排工期,推进工程建设

对于我市尚在建设周期内的新型农村社区,各乡镇、管委会要把辖区内此类社区按季度倒排工期,以倒排工期表为参照,步步推进社区工程建设,确保在社区建设周期内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

(三)紧抓配套,积极完善入住

对住房已经建成,但因基础设施配套不到位影响回迁的社区,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奖补政策,2017年各相关乡镇要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逐步完善社区服务功能,积极引导群众有序入住,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部顺利回迁入住。

(四)因地制宜,强化产业支撑

产业发展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承担着社区能否留住人、能否可持续发展,群众是否有事做、是否能致富的重任。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必须构筑强有力的产业支撑,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就业,实现就近就业;以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就地致富;以产业发展转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实现就地城镇化;以产业发展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现城乡同等化。

(五)提高认识,加快拆旧复垦

对原通过增减挂钩方式已批的社区用地拆旧未复垦的,要加快拆旧复垦进度,复垦后的原村庄集体建设用地经国土资源部门验收合格后,市财政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进行奖补,推动拆旧复垦进度,力争2018年年底前完成拆旧复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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