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郑市农村新型社区遗留问题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7-26 发布机构:新郑市人民政府

一、背景依据

2016年11月11日下午,省委召开了全省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整改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开展巡视“回头看”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要求,要求各地(市)围绕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指出的“2013年以来1366个新型农村社区停建,成为‘半拉子’工程,造成600亿元资金浪费”等现象,分类施策,妥善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社区入住率低、拆旧复垦进展缓慢、社区各项手续不全等问题,抓紧开展整改工作。会议下发了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的整改实施方案》(豫农领发〔2016〕5号),提出了抓完善入住、抓转型建设、抓调整瘦身、抓退出转化的总体思路,明确了整改目标:12月初全面启动整改工作,制定具体方案;到2017年底,60%的新型农村社区完成整改任务,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18年完善提升,年底前基本完成整改任务。

2017年1月,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了《郑州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专题实施方案》(郑政办〔2017〕3号),要求2017年底完成60%以上的新型农村社区整改任务,2018年底,基本完成全部整改任务。

二、目的意义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认真解决新型农村社区遗留问题,妥善做好后续工作。

三、目标任务

省、郑州市下达的涉及我市有遗留问题整改任务的社区共20个,到2017年底,完成郑州市下达的7个社区的规范提升和8个社区的完善入住任务,并引导群众顺利回迁;2018年底,累计完成郑州市下达的20个社区的建设及回迁任务。

四、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包含3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的新型农村社区工作推进模式按照三种类型:一是对已经入住的社区,完善提升配套服务;二是对煤矿塌陷区、扶贫搬迁的社区,加快基础设施配套;三是对已有规划正在建设中的社区,加快推进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保质保量完工。第二部分工作目标,省、郑州市下达的涉及我市有遗留问题整改任务的社区共20个,到2017年底,完成郑州市下达的7个社区的规范提升和8个社区的完善入住任务,并引导群众顺利回迁;2018年底,累计完成郑州市下达的20个社区的建设及回迁任务。第三部分工作措施,一是建立台账制度,充实社区动态信息内容,建立工作台账,做到新型农村社区工作动态一张表、一眼清;二是倒排工期,推进工程建设;三是紧抓配套,积极完善入住;四是因地制宜,强化产业支撑;五是提高认识,加快拆旧复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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