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相对人:
依据《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起草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通告。
现面向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1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将意见建议反馈至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污防科。
联系电话: 0371-62690957
邮 箱: xzwkk205@163.com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