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01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一、依据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统筹空气质量改善和碳达峰工作,实施PM2.5与臭氧协同控制,深入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目的意义

推动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浓度稳步下降,重污染天气稳步减少,完成省、郑州市下达任务。

三、总体原则

(一)坚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把降碳摆在更加突出优先的位置,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一体考核;调整优化环境治理模式,协同推进污染防治与生态扩容,从根本上解决环境污染问题。

(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引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综合运用政策、资金等手段,引导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转型退出,支持绿色环保企业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三)坚持三个治污、系统治理。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方针,努力提升生态环境现代化治理能力;坚持系统观念,着力构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整体治理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格局。

(四)坚持齐抓共管、共建共享。严格目标管理,强化过程考核,充分压实各级各部门污染防治责任;广泛动员全社会提升低碳意识,践行绿色环保、文明生活理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共治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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