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郑市乡村旅游转型升级的意见》 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8-06-22 发布机构:新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一、《意见》的相关背景及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门联合印发的《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提质升级行动方案(2017年)》、国家旅游局等12部门联合印发的《乡村旅游扶贫工程行动方案》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乡村旅游转型升级的意见》郑政〔2018〕8)。

我们的目的是,加快乡村旅游的发展,加快乡村旅游转型升级,破解乡村旅游供给侧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结构性矛盾,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地促进我市全域旅游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和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

二、《意见》对促进我市旅游业发展、助力旅游扶贫、乡村振兴的影响

积极开展旅游产业脱贫大行动,发动全市星级饭店、旅行社、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旅游企业吸纳贫困群众就业;倡导景点景区和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带动周边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鼓励旅游企业采购贫困村农副产品,旅游商品经营企业开发乡村旅游工艺品、纪念品;支持旅行社推荐乡村旅游扶贫线路。把旅游扶贫作为扶贫产业的重要途径,充分挖掘贫困地区农业生态、观光旅游等多种功能,积极发展类型丰富、特色明显、发展规范的乡村休闲旅游产业。把休闲旅游产业发展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起来,引导村民把农家庭院变成市民休闲的“农家乐园”和特色民宿;鼓励乡村把农业产区变成居民亲近自然、享受田园风光的景区;给予能够促进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形成、积极带动农民脱贫的经营主体,努力实现旅游脱贫攻坚目标。乡村旅游发展能够有效推动乡村振兴。

三、《意见》对乡村旅游发展的意义
      )推动乡村旅游规划编制工作。有利于旅游特色村旅游扶贫示范村更好地编制好旅游扶贫发展专项规划。

)助推旅游企业实施帮扶。更好地为全市星级饭店、旅行社、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经营单位等旅游企业吸纳贫困群众就业;倡导景点景区和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带动周边贫困村发展乡村旅游;鼓励旅游企业采购贫困村农副产品,旅游商品经营企业开发乡村旅游工艺品、纪念品;支持旅行社推荐乡村旅游扶贫线路。

加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协调财政部门将乡村旅游扶贫项目纳入专项资金扶持项目,加强贫困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有利于协调相关部门,不断扩大智慧旅游服务功能覆盖面,逐步覆盖重点乡村旅游区。

打造旅游特色村。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乡村旅游创业,鼓励文化界、艺术界、科技界专业人士帮助有条件的地区打造一批具有文化艺术底蕴的旅游特色村具有深远意义

)建设乡村旅游扶贫工程信息化网络平台。能更好地开展旅游扶贫的工作部署和信息的采集分析工作。开展乡村旅游扶贫网络平台培训班专题培训
  四、解读机构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新郑市文物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69901111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