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7-07-12 发布机构:新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一、《意见》编制的相关背景及目的

 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就文物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国务院作出全面部署,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对全国文物安全状况进行一次大排查,完善安保措施,堵住监管漏洞,严打文物犯罪,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切实把老祖宗留下的宝贵遗产管理好、守护好。并要求文物、公安等部门拿出具体措施,出台规范性文件,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指导意见》《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指导,按照河南省第十次党代会、郑州市第十一次党代会以及新郑市第次党代会精神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抓住和利用好重大战略机遇,依托黄帝故里历史文化名城规划和郑韩故城大遗址保护规划,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深入挖掘和阐发文物蕴含的文化内,积极为建设“七个新郑”和现代田园临空经济强市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推动全市文物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我们的目标是,2020年,全市文物资源状况进一步摸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存状况明显改善。黄帝故里扩建二期核心工程、郑韩故城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初见规模,“生态保遗”工程基本完成。新郑博物馆新馆建设基本完成,博物馆体系进一步完善,馆藏文物利用率进一步提升,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和社会教育作用进一步彰显,文博创意产业水平逐步提高,文博行业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依法行政能力不断增强,文物保护利用与生态建设、文化旅游发展、民生改善更加协调融合,文物保护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更加发挥。

二、对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工作的影响

我市是一座文物大市,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文物古迹众多。加大文物保护力度,加快文化遗产传承创新,建成体现新郑历史文化特色的一批承载文化记忆、时代精神的历史文化街区、名村名镇,全面提升与黄帝故里历史文化名城相适应的文化软实力。文物保护利用与生态保遗、双百工程相融合使新郑丰富的文化资源尽快转化为经济优势,实现文物保护与城市发展的双赢。加强文博创意产业与文化旅游发展相融合深入挖掘文化文物单位馆藏资源,推动文化创意产品开发鼓励文博单位创建A级景区和国家旅游标准化示范单位,加强文化旅游商品的研发,面向市场提质增效,增强经营活力。

三、对文物日常管理及文物执法的影响

夯实基层文物安全管理基础,健全市、乡镇(街道)、村 (社区)三级文物保护安全管理网络,逐级签订《文物安全目标责任书》,切实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单位负责、社会参与、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的文物安全防范格局。加强文物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明确执法主体及责任,加大执法力度,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厉追究因决策失误、玩忽职守、失职渎职造成文物破坏或流失的法律责任加强文物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建立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司法机关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四、对执行到位的影响

从强化责任、经费保障、人才支撑三方面推进文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保障措施。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将文物保护工作纳入责任目标考核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责任评估机制,每年对本行政区域的文物保护状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要建立文物保护责任终身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公安、宗教、国土资源、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交通运输、环保、水务、工商、文化、旅游、文物等部门行政执法联动机制,适时开展联合检查和整治行动,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建立文物安全约谈制度,对发生影响恶劣的案件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文物保护经费要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逐年适当增长。市财政要加大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的投入,公共财政对文物事业投入的增长幅度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加强经费绩效管理和监督审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文物保护体制和机制,拓宽社会资金进入文物保护利用渠道,逐步形成文物保护投入多元机制,促进文物事业可持续发展。

加强文物部门人员力量,实施国家文博人才培养“金鼎工程”、“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加快培养文物保护管理展览策划宣教、文物行政执法法律政策研究等紧缺人才。通过交流培训、项目带动、“薪火相传”等方式方法,大力扶持和积极培养年轻优秀人才。合理确定国有文物博物馆单位机构编制,适当提高文博单位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比例,满足文博业务发展及社会服务需求。
  五、解读机构和联系方式 
    解读机构:新郑市文物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69901111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